林懿萱、林誠夏/文 2016-06-05
台灣創用CC 計畫協助進行的創用CC 授權條款 4.0 繁體中文翻譯,即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進入了為期約一個月的公眾評論期 (public comments period)。此一模組化式的創用CC 授權條款 4.0 版,是因應 Open Data 及跨國協作專案所升級改版的法律工具,其適用對象包括具資料庫權利保護地位的素材 (material),可以協助創作、素材的提供者,選擇他們偏好的授權組合,再依其規劃,讓這些作品與素材,可以採授權文字全球均一化的方式釋出,裨利 於跨域與跨界合作共工,以產生更完整、更具影響力的公眾參與式創作!
Creative Commons 組織於 2013 年 11 月 25 日,便已推出現行 4.0 版的授權條款,然而因為此一版本與全球各地合作網絡的互動模式改變,故整體更新的進度較為慎重而緩慢,但目前也已取得頗多進展,主要是,創用CC 4.0 版授權條款最大的改變特點有三:第一、走的是國際化路線,僅有推出時的英文版本為具有正式法律準據力的授權文本,故其條款原則上不再進行「本地化 (porting)」的法規調適,而是建議一個語言一個翻譯版本;第二、納入資料庫權利保護 (sui generis database rights),明定其為創用CC 新版條款的授權所及客體,以讓創用CC 授權條款,正式前進到開放資料 (Open Data) 的應用環境下;第三、參酌若干常見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的設計,以為創用CC 授權條款日後再改版,或在實際運用環境下,能與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結合運用,例如 4.0 新增的 30 天即時更正自動復權條款、編撰時以白話淺顯的方式來行文,還有於 2015 年 10 月初確定,CC BY-SA 4.0 授權素材能單向轉換為 GPL-3.0 授權被使用在軟體專案裡,在在都是在與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進行的相容性規劃。
由於此次 CC-4.0 的繁體中文翻譯,並不設限以臺灣一地的創作人與使用者為預設採用族群,而是著眼讓全球各地的繁體中文使用者,有相關需求時都可以自主採用,故如香港、北 美,或其他有機會使用繁體中文文本來釋出或使用作品的朋友,亦非常歡迎能夠提出您對翻譯的反饋與修正意見出來。以下為您簡介此段時間進行 CC-4.0 繁體中文翻譯的重要要點或爭點,相關項目將會在未來近一個月的討論期間進行最後的決斷,亦非常歡迎您能就這些項目要點,提供您真灼的評論意見:
參考資料:
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31127
https://www.fsf.org/blogs/licensing/creative-commons-by-sa-4-0-declared-one-way-compatible-with-gnu-gpl-version-3
https://creativecommons.org/faq/#should-i-choose-an-international-license-or-a-ported-license
Tags: CC-4.0, copyright, database right, draft, fair dealing, fair use, material, neighboring right, public comment, related right, translation, work, 作品, 公眾評論, 公眾領域,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 創作, 合理使用, 合理處置, 相關權, 素材, 翻譯, 草稿, 著作權, 鄰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