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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裡是開放文化基金會的法制顧問林誠夏;開放文化基金會自去年開始,與台灣創用CC計畫合作,開始創用CC的概念推廣服務,故我透過此信和您分享一些經驗和作法。
參照「創用CC授權條款 姓名標示 3.0 」版本的法律條款(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3.0/tw/legalcode),於第4條b項明言「本項(第4條第(b)項)所要求的表彰方式,可以任何合理的方法為之;(The credit required by this Section 4 (b) may be implemented in any reasonable manner)」,所以一般來說,姓名標示(attribution)所要求的標示資訊,就是原作者要求的那些資訊,若原作者沒有特別要求,則是就右列三大要素來進行資訊的提供:1、原作者姓名(筆名、帳號),2、原作品名稱與出處網址,3、原作品授權方式及授權條款連結。
那麼您所查找的incompetech.com,其上個別CC授權的音樂,作者是有指定要標示的授權資訊的,以附加檔之一為例,"Furious Freak"這首歌所要求的姓名標示內容如下:
"Furious Freak" Kevin MacLeod (incompetech.com)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By Attribution 3.0 License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3.0/
那麼您只要將上列資訊內嵌到所要用到的作品即可。
而您提到在電視廣告裡,又該如何顯示這些姓名標示的資訊,依照CC全球總部編撰的「Best practices for attribution(姓名標示的最佳實踐)」專頁:https://wiki.creativecommons.org/wiki/Best_practices_for_attribution#Attribution_in_specific_media ,其建議在數位媒體時,如果您有透過網路平台提供,例如在Youtube這樣的平台,則在平台的頁面上可以嵌入上述姓名標示的資訊,而若是該影片純粹是檔案式的播放,就例如您所提的電視廣告,則建議將上述姓名標示的資訊,內嵌到廣告的最末致謝銘,而若因為廣告秒數甚短不會像電影一樣播放致謝銘時,直接在播放時內嵌置底顯示亦可。(Mentioning the credits within the media itself.)
舉例來說,https://wiki.creativecommons.org/wiki/Best_practices_for_attribution#Attribution_in_specific_media 這段說明下提供了三個範例,我將範例二截圖下來提供給您作參考,因為範例二所取用當錄影檔案背景的音樂,恰恰就是從您提到的incompetech.com網站下載而來。
故最後簡要來說,如您將下列資訊:
"Furious Freak" Kevin MacLeod (incompetech.com)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By Attribution 3.0 License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3.0/
內嵌到該電視廣告最下緣置底,或於廣告末顯示,即能夠滿足姓名標示的義務性要求。
希望上述提供的資訊和經驗分享對您有所幫助。
日安、健康,週末愉快。
20160501 16:55 開放文化基金會 法制顧問 林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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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對於CC的授權有一些不懂的地方,
我有在國外一個網站搜尋到有CC授權的音樂,
有限定要標示人名,但可以做商業用途,
我還是想確認一下,
假使我使用在電視廣告上,請問我要如何標示才符合法規?
是否能幫我說明,
感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