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購置的海報可否用於公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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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原則上與創用CC的應用無關,我擇要簡單回覆你。

合法購置的海報可以直接用於公開展示,只要確定該海報確實經著作財產權人合法授權,且未涉及重製,而是以購得的原件來展示的話。

你可以直接參照著作權法第57條的規定:「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之所有人或經其同意之人,得公開 展示該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57)」;以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台(83)內著字第8316642號行政函釋:https://www.tipo.gov.tw/fp.asp?fpage=cp&xItem=215974&ctNode=7448&mp=1&Captcha.ImageValidation=FxW3o

20160510 11:25 開放文化基金會 法制顧問 林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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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覆,那若是公開販售的物品(拍賣網或官網),例如海報,買來貼在店面牆壁上公開展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