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Flickr下載以CC BY-SA取得的照片,在商業雜誌編輯、壓字,以及圖片拼貼上,有什麼授權上需要注重的義務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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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昀好!

Bob就最重要的要點已經作了回覆,關鍵點就在於「改作後都需要用相同的授權條款釋出」這個要素,若是這個義務性要求可以接受,那您所說的,將「CC BY-SA 2.0(Flickr預設的授權條款版本都是2.0)」授權圖片用於「出版、壓字,以及拼貼合成」,那都是可以的!

不過進一步,我就過去幾年協助CC授權討論的經驗,分享幾個細節給你作參考:

1、若是照片有「相同方式分享」這個標誌,那還可以使用在「出版/預在市面上販售」的書上嗎?

可以!不過我相信出版公司在此議題上,會希望了解這個「相同方式分享、相同授權方式分享」的效力,會不會擴張及於該雜誌或文章的其他語文著作或圖形著作,也就是說,「採用一張 CC BY-SA 2.0 授權的Flickr圖片,會不會讓你的整篇文章或整本雜誌,都必須要用 CC BY-SA 2.0 的授權方式來向外提供?」

目前的通說是不會,而這個觀點在美國也經司法判決的肯認,右列刊登於台灣創用CC計畫網站的拙著專文,對此議題有進行描述,創用CC 相同「授權」方式分享的擴散效力 - 兼論開源領域 Copyleft 的最新發展: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60303,以下截取與你疑問直接有關的文句:

【美國哥倫比亞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將 Flickr 上 CC BY-SA 2.0 授權圖片單純編輯至雜誌並不違反其條款要求】

Drauglis v. Kappa Map Group, LLC. 這個 2015 年訴訟案的相關司法文書可見本文附加檔,其宣判綱要大致如下:

  1. 原創作 Drauglis 在 Flickr上 以 CC BY-SA 2.0 釋出照片,該照片被取用於商業販售雜誌上,美國哥倫比亞地方法院判決只要商業雜誌善盡姓名標示義務即為合法。
  2. 該照片的拍攝者 Drauglis 主張創用CC 相同方式分享元素的擴散效力應及於整體雜誌,故認為出版雜誌的 Kappa Map Group 公司,應將整本雜誌都改以 CC BY-SA 2.0 來進行販售才是,此一主張不為承審法官同意,承審法官指出創用CC 相同方式分享的拘束效力,僅應在產生衍生著作時啟動,然而此案中該雜誌為圖表編輯物,故雜誌裡其他圖、表與被選用的 Drauglis 拍攝照片,實為編輯性的關係 (compilation) 而非衍生關係,故認為 Drauglis 拍攝照片要求的相同方式分享義務,不及於其他被編輯圖片。

所以說,依照目前的通說,若是你在Flickr上取用的照片,僅是報導或文章中佐助說明的元件,則這是編輯類型的使用方式,不會讓整篇文章或整本雜誌,都受到 CC BY-SA 2.0 的擴散效力所及,不過,若是這篇文章是就該張照片進行全程的美術或藝術分析的話,或是缺少該張照片,整篇報導即無法呈現重要內容的話,那就是另一個法律狀態了。

2、雖是「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但有上述任一標誌的照片,我可以在圖片上壓字嗎?

以 CC BY-SA 2.0 授權的照片,本就容許改作,故壓字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若你在此指的「壓字」是指「浮水印(watermark)」這樣的處理模式,則建議不要,或至少不要做到會讓人誤會這張照片是由你或是出版社自行拍攝所得的狀態。

因為是這樣,創用CC授權是一種「不允許再授權(sublicense)方式利用的非專屬授權模式」,簡單來說,容許再授權利用者,在散布時可以用自己的名義來提供,而不容許再授權利用者,再散布時必須以原來作者的名義來提供,所以說,若是浮水印的添加過程,會讓人誤會該張照片是由你個人或出版社自行拍攝所得,則嚴重時可能會侵犯到原拍攝者的著作人格權(moral right)或顯名標示權/形象權(right of publicity)。

所以是這樣,其實「姓名標示 attribution」是每一個組合基本的預設要求,這個要求包括在可行合理的狀態下,要就右列三大要點作標示:1、原作者姓名、筆名,或網路代號,2、原作品名稱與網路連結(若有的話),3、原作品授權方式及其條款連結(若可嵌入或直接顯示的話),所以若是你或出版社,在取用 CC BY-SA 2.0授權的圖片時,已經明確標示姓名標示的重要資訊,此時加上浮水印,大致不會讓人誤會該照片為自行拍攝所得,但若是姓名標示的處理上並不完全,又加上浮水印,則日後涉及人格權侵害或顯名標示(形象權)侵害的爭議風險,就會提高。

3、雖是「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但有上述任一標誌的照片,我仍可以把不同圖片拼成一張嗎(例如九張圖合成一大張)?

以創用CC授權提供的素材,若沒有加上「禁止改作(ND)」的元素,則它就是可以改作來產生衍生作品(derivative work)或改用作品(adaptation)的,不過衍生或改用後的成果,要不要受到完全一樣授權方式的拘束,就看原作品的授權,有沒有加上「相同方式分享(相同授權方式分享) SA」的限制與要求。

所以說,CC BY-SA 2.0提供的圖片,可以拿來與其他圖片一同拼湊,但重點是,拼湊成果的最後展現,觀賞者看到的是一張一張的圖?還是一整張圖?如果看到的還是一張一張的圖,這是編輯行為,那不同的圖之間可以有不同的授權處理,但如果多數觀察者看到的是一個統一的圖,那這是改作/改用行為,因為原來個別圖片的「表達」形式已經被深度改變,而「整合成為一個單一個體」。

若是後面這種拼凑方式,那就是最後整張圖都必須採 CC BY-SA 2.0來向外提供,所以此時的重點倒不是原來 CC BY-SA 2.0提供的圖能不能拿來作修改,而是其他與 CC BY-SA 2.0拼湊在一起的圖片,合為一體之後,能不能統一都用 CC BY-SA 2.0來散布了。

舉例來說,若其他八張圖都是 CC BY 2.0 授權,與一張 CC BY-SA 2.0的圖片拼合在一起變成一個新的個體,這件事在授權相容上是可以的。

進一步授權相容的相關資訊,可參閱右列CC HQ wiki上的專題頁面,Wiki/cc license compatibility: https://wiki.creativecommons.org/wiki/Wiki/cc_license_compatibility,基本上, 依照此圖,只要是左下邊授權素材,與右上邊授權的素材直接相結合時,若出現「打勾」的顯示,就表示最後的成品可以採右上方的授權方式來統一授權和散布。

希望上述的經驗分享,對你有所助益。

日安、健康。

20160727 15:35 Luc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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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您所挑選的圖片若有您所說的兩種圖片,那就是以「創用 CC 姓名方式-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釋出的,該授權條款有個規定是如有改作(以圖片來說例如裁切、改變色調、把其他元素例如文字等合併到圖片上等等),完成的作品(單指那張圖片)都需要用相同的授權條款釋出給大眾使用。

(若只有姓名標示,那就沒有這條改作相關的規定)

所以個別回答三個問題

1. 有「相同方式分享」的圖是否可以用在要拿去賣的商業書籍? 可以,不過針對該圖片的任何改作都需要以同樣授權條款釋出供大眾使用。

2. 雖是「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但有上述任一標誌的照片,可以在圖片上壓字嗎?可以,不過如果是有「相同方式分享」的圖,任何改作都需要以同樣授權條款釋出供大眾使用。(在圖片上壓字應該會被視為改作。)

3. 雖是「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但有上述任一標誌的照片,我仍可以把不同圖片拼成一張嗎(例如九張圖合成一大張)?可以,不過如果是有「相同方式分享」的圖,任何改作都需要以同樣授權條款釋出供大眾使用。(跟其他圖片因著某些意念而拼湊起來,涉及編排等等美術創意的觀點,很有機會被視為改作。)

附帶一提:「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的授權條款有很多種,主要關鍵還是授權條款本身提供了什麼權利給你,又要求你遵守什麼義務。你可以點擊 Flickr 的授權條款圖片,他應該會帶你到一份說明,描述你可以或不能做什麼。

如果有興趣接續討論,歡迎按下「全部回覆」 (reply all)

~B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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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佳昀於 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 UTC+8下午3時23分55秒寫道:

您好:

我是出版社的工作人員。想請問一些關於書裡照片著作權的問題。

我是使用Flickr的圖(且授權方式為: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然而,照片標註「姓名標示」或「相同方式分享」的標誌。(http://www.creativecommons.org.tw/explore)

請問:

  1. 若是照片有「相同方式分享」這個標誌,那還可以使用在「出版/預在市面上販售」的書上嗎?
  2. 雖是「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但有上述任一標誌的照片,我可以在圖片上壓字嗎?
  3. 雖是「允許商業用途與修改」,但有上述任一標誌的照片,我仍可以把不同圖片拼成一張嗎(例如九張圖合成一大張)?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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